为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在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项目拟采用项目牵头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总负责,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协同配合,专家技术委员会监督指导的组织管理模式,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充分调动、协调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构建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的管理协调体系,具体如下:
(1)项目牵头单位与项目负责人
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项目建议的整体框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签订任务书;负责项目执行进度监督、财务管理、年终考核及结题验收组织;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专家组会议把握总体研究方向,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保证高效高质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按照国家规定和课题任务合同对课题进行财务管理,确保各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2)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负责人
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实施提供充足的配套条件和人员投入;课题负责人负责各自课题的实施方案制定、研究工作推进、财务管理和组织工作协调,确保按进度完成课题任务;按项目要求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本课题任务执行情况,按专家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意见就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整改。
(3)专家咨询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项目所在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对项目的研究方向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与技术指导,及时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整体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及产业化示范。
(4)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牵头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课题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执行过程管理、数据资料汇总及课题间组织协调,确保在规定时间、预算范围内高质量地完成项目任务,回避风险和不确定性。